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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9年度机关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
2020-06-17 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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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委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汉中经济技术开发区、航空智慧新城、兴汉新区党工委办公室,市委和市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各人民团体、市直各事业单位组织人事工作机构:

根据《汉中市公务员考核办法(试行)》、《汉中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暂行办法》等规定,现就2019年度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度考核范围和对象

公务员考核包括对县区、市直机关部门在编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中除工勤人员、雇员之外的工作人员的考核;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包括对事业单位中职员、专业技术人员、工人的考核;机关工勤人员参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进行考核。

上述考核对象均在2019年底所任职单位(县区)参加考核。2019630日以前(含630日)退休的干部不参加考核;201971日以后(含71日)退休的干部参加考核。挂职干部2019年在所挂职单位(县区)任职半年以上的,原则上在所挂职单位(县区)参加考核。

二、年度考核内容和依据

公务员考核按照《汉中市公务员考核办法(试行)》(汉市组发〔200717号)的规定执行,其中领导干部的考核,还要结合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情况,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考核,按照《汉中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暂行办法》(汉人发〔2007275号)规定执行。要以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职责和所承担的工作任务为基本依据,全面考核德、能、勤、绩、廉,重点考核道德品行和工作实绩。各县区、各部门要结合实际,对德、能、勤、绩、廉的内容进行具体分解和细化,按照以德为先、注重实绩的原则,合理确定各项指标权重和分值,逐步建立起分级分类、科学合理、操作性强的考核评价体系。要全面、客观、公正地总结评价2019年度的工作表现,公务员填写《公务员年度考核登记表》,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填写《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机关单位和参公事业单位工人以及非参公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填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进行考核。

三、年度考核方法和程序

年度考核坚持不同职务层次分类考核,按照各职务层次人数和规定比例确定考核等次。

县区及市直部门单位公务员、参公人员(含群团单位和市委、市政府直属管理参公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对象按照部门正职(县区党政正职)、其他领导班子成员、非领导班子成员(含科级及以下)等层次分类考核。评优比例按照《汉中市2019年度目标责任考核评价实施办法》(汉市考发〔20197号)中关于领导干部考核等次评定有关要求确定。

事业单位(含部门管理下属参公事业单位)考核对象所在单位目标责任考核为优秀等次的,按20%的比例确定优秀等次,良好及以下等次的按15%的比例确定优秀等次。

计算优秀等次比例时,按规定不参加年度考核和无故未参加年度考核的人数不得列入考核基数。对试用期未满的新参加工作人员进行年度考核时,不算评优基数,只写评语,不确定等次。考核年度内接收的军队转业干部和退伍士兵,参照退役时部队鉴定进行年度考核,一般确定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挂职干部年度考核不算评优基数,不受评优比例限制。涉嫌违纪违法被立案审查调查尚未结案的考核对象不算评优基数,不确定考核等次。受党纪政务处分或组织处理的考核对象列入考核基数,按相关规定确定考核等次。

各县区、各部门要严格按照《考核办法》等规定的权限、条件、标准和程序进行考核,防止考核流于形式、走过场。要把年度考核与目标责任考核、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平时考核有机结合,考核结果应具有一致性。各单位要在平时考核、个人总结、民主测评、主管领导提出考核等次意见的基础上,以履行岗位职责的实际成效为主要依据,集体研究确定考核等次。杜绝简单以票、以分确定考核等次,以及优秀等次“轮流坐庄”现象。

四、年度考核等次申报和审批

县级考核对象年度考核结合全市年度目标责任考核、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进行。考核等次评定按照《汉中市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办法》(汉办发〔201647号)及《汉中市2019年度目标责任考核评价实施办法》(汉市考发〔20197号)的有关规定执行。各考核等次主要依据县区、单位年度目标责任考核情况、个人年度考核测评情况、考核组评价意见及县区和市直部门党组织申报意见确定。

市直部门主要负责人的考核等次由市委组织部根据目标责任考核和领导班子、领导干部考核情况按规定比例和有关程序确定;市直部门副职和其他县级干部的考核等次由本单位研究后按规定比例申报;县区县级干部的考核等次,按县区“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其他县级”五类由县区委按规定比例申报。市委组织部根据目标责任考核和领导班子、领导干部考核情况进行审核,按有关程序研究确定。

市直事业单位县级干部和主要职务在下属事业单位的县级干部考核等次,实行单位推荐或主管部门联评的办法确定。

严格执行年度考核备案审批制度。各县区、各部门要及时将年度考核结果,连同年度考核登记表、年度考核审核备案花名册、年度考核审核备案登记表、年度优秀人员平时考核手册等相关资料按管理权限报组织人事部门审批备案。报送的材料一式两份,要齐全规范,请分别在汉中党建网和汉中市人社局网站下载各类样表。

县级考核对象考核等次由市委组织部干部一科、干部二科审批;市直部门科级(含科级)及以下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由市委组织部公务员三科审核备案;市直事业单位科级及以下工作人员考核等次按管理权限由市委组织部公务员三科和市人社局事业单位管理科审核备案。

五、有关要求

年度考核是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管理的一项重要基础性工作,是干部选拔使用、晋升工资,以及奖惩、培训、辞退的依据。做好年度考核工作,有利于鼓励先进、鞭策后进。各县区、各单位要提高认识,加强考核工作领导,严格按规定考核,确保考核结果客观公正。

2019年度考核工作从20206月中旬开始,至20207月中旬结束。凡不同职务层次间挤占优秀比例的,或在7月中旬前未及时按管理权限上报年度考核审核、备案材料(含电子版)的,考核等次不予批复,责任自负。

表格下载地址:汉中党建网(http://hzdj.hanzhong.gov.cn)、汉中市人社局网站(http://rsj.hanzhong.gov.cn)。

联系方式:市委组织部干部一科  2225428

          市委组织部干部二科  2626013

          市委组织部公务员三科  2639283

          市人社局事业单位管理科  2626321

 

中共汉中市委组织部        汉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汉中市公务员局

2020612

 

附件:

01 公务员年度考核登记表(县级).doc

02 公务员年度考核登记表(科级及以下).doc

03 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县级).doc

04 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科级及以下).doc

05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县级).doc

06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科级及以下).doc

07 公务员(参公人员)年度考核等次备案花名册.doc

08 公务员(参公人员)年度考核审核备案登记表.doc

09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审核备案花名册.doc

10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审核备案登记表.doc

11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结果统计表.doc

12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增减统计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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