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考核办深入贯彻落实《党政领导干部考核工作条例》《陕西省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工作规定》、陕西省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评价《办法》《指标体系》以及省市“三项机制”规定,制定印发了《2021年度目标责任考核评价实施办法》,进一步健全完善高质量考核评价体系,不断推进考核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推动树立“靠作风吃饭、凭实绩说话”用人导向。
坚持政治标准,把稳考核“方向盘”。《实施办法》把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决策部署作为重要考核内容,强化对领导班子政治思想建设和领导干部政治素质的考核。领导班子重点突出严格政治标准考核导向,领导干部重点突出政治素质、担当作为和工作实绩的考核,旗帜鲜明把政治标准贯穿干部考核工作始终。
突出高质量发展,落准考核“风向标”。《实施办法》聚焦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评价体系,加大高质量发展在年度目标责任考核的权重,将“人均生产总值、制造业增加值占生产总值比重、民间投资占固定资产投资比重、招商引资”等作为加分指标。突出省考贡献度,把高质量评价指标在全省同行业的位次作为单位等次评定、个人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调整量化指标计分规则,对完成60%以下的计零分,鼓励各级各部门“跳起来摘桃子”,全力冲刺年度目标任务。
优化考核方式,立起考核“指挥棒”。《实施办法》不断创新完善考核手段,立体化多维度考准考实工作实绩。建立分级考核制度,对15个市级层面调度考核的专项工作办公室和各工作专项办公室内部考核得分均以月度得分加和平均后按相应分值计算。强化日常监管,将追赶超越半年考核,季度通报、专项观摩测评、工作推进目标、“三单”交办清单、督查约谈等作为平时考核重要内容,明确平时考核占年度工作任务比重。完善年终考核程序,将综合研判确定为年终考核的重要环节,把实施“六大攻坚”行动成效作为综合研判重要依据,引导各级各部门聚焦重点、追赶超越。注重多维评价,推行“赛亮点、展风采”网上评议活动,激励比学赶超。坚持将目标任务结果成效与社会评价融汇贯通,综合运用巡视巡察、审计督查等结果,增强考核结果的精准度和公信度。
强化结果运用,压实考核“助推器”。《实施办法》突出乡村振兴考核结果运用,将乡村振兴考核作为考核等次评定的前置条件,引导各级各部门全力以赴做好脱贫攻坚后评估等各项工作。设立影响等次评定重大情形,将“省考贡献大小、15个专项工作完成效果、重点项目观摩测评、招商引资工作考评”等作为考核等次评定的重要依据。设立追赶超越奋斗奖,对15个专项工作办公室按照综合得分排序按30%比例确定。同时坚持把考核结果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培养教育、管理监督、激励约束、问责追责的重要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