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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召开
2021-07-09 1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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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7日下午,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12次会议召开,学习有关会议精神,审议有关方案、名单。市委书记、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主任钟洪江主持。


  市委副书记、代市长张烨,市委常委蔡煜东、王春丽、柳林、李海金、邱仕伟,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晓媛,副市长周景祥、屈占权、李芳,市政协副主席王晓亚、王世强,市中级法院院长赵合理等出席。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委员和涉改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了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19次会议精神。审议通过了《汉中市深入推进国资国企改革专项行动方案》《关于深化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实施方案》《汉中市全面推行林(山)长制实施方案》,2020年度“汉中市最具影响力改革”和“汉中市自主创新改革”获奖名单。


  钟洪江强调,全市上下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19次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对标对表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要求,准确把握完善科技成果评价机制、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深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发挥生态保护补偿政策导向作用、在城乡建设中加强历史文化保护传承等重要要求,更加注重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扎实推进各领域改革实现新突破、取得新成效。


  钟洪江强调,深入推进国资国企改革专项行动,是事关汉中长远发展、推动国企高质量发展的一件大事。市国资委及有关部门要坚持改革有利于加强党对国有企业领导、国有企业发挥在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中的调控作用、提升国有企业竞争力“三个有利于原则”,加快推进运作企业化、用人公司化、薪酬市场化,持续打好国企改革攻坚战,以高质量党建引领市属国有企业实现高质量发展。


  钟洪江指出,今年以来,全市改革工作重点突出、路径清晰、步履坚定,各项改革举措有序推进,取得了阶段性成效。各级各部门要紧盯全市发展和群众关心的痛点、堵点、难点问题,选准“大题目”,坚持“小切口”,做好“回头看”,切实将改革举措转化成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实绩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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